横山县纪委出台《横山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罗 兵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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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近日,横山县纪委出台了《横山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

一、严格程序方式。办法提出考核工作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照考核准备、考察核实、综合分析等程序,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组进行考核,最后依照得分高低按组分别排序,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二、明确考核内容。办法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考核,主要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纪律审查、反腐倡廉宣传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创新工作也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考核加分项。

三、强化结果应用。办法明确县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主体整体评价和工作人员业绩评定、表彰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被考核主体干部因履行工作不力被上级纪委约谈、通报批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扣分,如造成恶劣影响,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考核为较差等次的由委局主要领导对主管领导、被考核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