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县制定出台《横山县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力保障中省市县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办法》包括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结果运用、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问责的对象。把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县属党政机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二是明确了问责的情形。从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过程中,履职不当,落实不力,贻误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政不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八种情形进行问责。三是明确了问责的方式。问责方式包括公开约谈、通报曝光;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等其他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