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五项举措狠抓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张彭飞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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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榆阳区纪委以落实监督责任为契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聚焦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坚决保持严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在原有的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络民情直通等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机制,加强线索管理,规范处置方式,增加了线索数量。认真落实审计报告研判落实制度,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核查力度,建立了区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查处案件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完善了审计整改督察、结果研判、线索移送、问责惩处等配套制度。扎实开展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工作,深入乡镇村组接受信访举报,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求乡镇纪委坚持做到“四不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即对待群众态度不准生硬冷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准向上推,领导干部不准撒手不管,上级纪委交办信访件不准拖拉不办。

二是聚焦办案重点。按照上级“从重严惩十八大后仍不收手、继续贪污腐败的,从重严惩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严防重要岗位上将要提拔的干部带病上岗”精神,结合实际,区纪委聚焦案件查办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和惠民资金、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三是提升办案水平。邀请上级纪委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领导为全体干部作专题讲座,着力从案件检查的程序、方法、证据的收集以及应着力把握的关键环节和需要熟练掌握的技巧等方面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组成调查组时,侧重考虑新老搭配,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年轻同志,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提升办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调整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在年终考核中的权重,重新修订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乡镇考核结果靠后的,还要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

四是加强办案力量。在“三转”过程中,区纪委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调整委局内设科室工作人员,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增强了办案力量。在乡镇增设监察室,并配备乡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增强了乡镇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力量。对重大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实行多部门联动、全员办案制度,盘活了办案人力资源、发挥了整体优势,为重大案件的突破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增添了活力。

五是严明办案纪律。区纪委以“查不好案件就是不称职”为工作要求,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于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要求限时办结的,如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必须申请延期。案件查结后,及时向上级纪委案管室上报,完成整个办案手续,确保办案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要求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办案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格保护信访举报人,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违反程序,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因失职渎职或违规违纪办案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

1至9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3件(次),初核152件,了结36件,立案120件,结案111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党政纪处分115人,警示训诫20人,追缴违纪资金19.8万元。其中本级初核46件,了结27件,立案23件,结案17件,党政纪处分19人。乡镇(办事处)初核106件,了结9件,转立案97件,结案94件,党纪处分96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7件,涉及20人,党政纪处分4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惩处,在全区广大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