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监察局召开助力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扶贫领域问责清单制,为全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再加力度。
包抓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成常态。建立起纪委书记负总责,副书记、监察局长具体抓,各常委、副局长划片包抓乡镇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包抓领导固定、督查人员固定、联系乡镇固定的5个专项督查组,有利于摸清乡镇、村组、贫困户基本情况,在督查检查中精准发现问题。监督检查把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监督检查形成常态。
建立问责清单,实施精准监督。加强与扶贫等有关部门的无缝对接,开展督查之前,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接,理出督查问题清单。针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和扶贫领域中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建立问责清单。问责清单及时向区脱贫指挥部报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从11月20日开始,5个督查组对扶贫组织保障组、扶贫业务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同时,对区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四支队伍”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坚持挺纪在前,从严从重问责。针对全区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区委旗帜鲜明,纪律严明,对今后脱贫攻坚出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乡镇,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立即停职检查;对脱贫攻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乡镇,分管副职、带片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待岗,涉及扶贫干部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对工作中因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督查整改不力,被群众举报反映或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乡镇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扶贫办业务督查组以及“八办五组”相关领导责任。以严问责倒逼真尽责,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