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阳区纪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理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不断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教育先行,统一思想认识。为了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中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区纪委每年都要举办2-3次专题业务培训,或者邀请省市专家学者围绕党纪条规和执纪审查作专题讲座,或者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或者安排区纪委相关业务领导“举案说法”,让执纪干部充分认识到“四种形态”的提出,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更严了,标准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讲,任务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力度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通过认真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先后制定出台《榆阳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榆阳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个五”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试行)》、《榆阳区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共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的90多名乡镇、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为全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突出抓早抓小,发挥警示作用。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坚决将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体现对干部的教育、提醒、警示和爱护,又彰显纪律的刚性约束和严肃性,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对区属公立医疗机构40多名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相对滞后的5个乡镇部门党政班子成员、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个别乡镇党委书记等进行了约谈。每次约谈,由区纪委提前印发约谈通知书,约谈时有专人记录,约谈后被约谈对象要对约谈过程和自己的表态签字画押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限内拿出整改措施,区纪委及时跟进督查,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强化正风肃纪,严查突出问题。坚持宽严相济,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从严执纪,推进管党治党步步深入、越往后越严。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农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明确了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从严执纪、顶格处理”的原则,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6起,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或诫勉72人,占63.7%;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36人,占31.8%;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5人,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