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 创新机制 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
扎实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清涧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日)
李 进 斌
2015年是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清廉清涧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各项工作的问责年,更是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深化“三转”;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推进“五廉工程”,全力构建“2+3+5”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
(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勇于担当,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只设立生活党支部或没有设立党组织的部门单位,行政班子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要主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督促指导、督办检查、签字背书、工作约谈、评议报告等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将责任压力向乡镇、村级等薄弱环节传导。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王岐山同志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考核是问责的重要基础。按照县委要求,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考核和问责,要对“两个责任”实行单独考核、分类评比,排名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力,评定为三类的,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评定为四类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班子成员违纪且影响极坏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肃考核问责,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三转”
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主责。要进一步健全乡镇、部门纪检组(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继续清理县纪委参与的与自身职能无关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不得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有兼职的,必须辞去另一职务,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同时,要在市纪委、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确保继续向主责主业聚焦。
二是转方式,狠抓执纪问责。要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坚持统揽不包揽,坚持从过程监督转向不定期检查、不定期监督、不直接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转变,立足“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逐步解决从“不敢”到“不能”,最终达到“不想”的效果。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司法、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责、追谁责”的原则,依据责任追究办法,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坚决问责相关人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是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看清大势、胸怀大局、善谋大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严于立规矩划底线,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等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问责的要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实施“五廉工程”
一是严字当头、管处用力,实施纪律束廉工程。纪律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言行一致、率先垂范。严格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自觉查纠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圈子,在政治上任人唯亲,在经济上互为谋利,在人事上封官许愿,确保自己身上无“病灶”存在、无“病症”显现。
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基础法规,进一步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及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同时,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实施教育倡廉工程。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统筹多种资源,开拓多种渠道,推动廉政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加大培训力度,今年要分4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乡镇纪委、村监委会、部门纪检组、派驻机构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注重挖掘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不断创新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挖掘本土廉政文化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使现有县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作用,构筑具有清涧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推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实施制度保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以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各项反腐倡廉制度为基础,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适时延伸制度的实施层级、对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力。要把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延伸至村一级,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完善和深化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村务公开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廉政灶”、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等各项制度。要紧紧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出一批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新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要健全制度执行评价办法,完善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四是抓早抓小、严查严处,实施查案促廉工程。要更加清醒的认识当前反腐败严峻形势,坚决摒弃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反腐败“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论调。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身子,站对立场,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形成持续高压惩治腐败的新常态。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特别是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败没有禁区的原则。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对409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处分人数之多前所未有,表明“从众”也不能免责,随“大流”也不能违规;郭永祥、陈柏槐等一些退休领导干部被查处,表明反腐没有“退休”时,退休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对腐败不搞“法不责众”、“情有可原”,彰显了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坚决捍卫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要牢固树立“查处问题是成绩,澄清事实也是成绩”的办案政绩观,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有力震慑。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典型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和贪污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五是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实施纠风助廉工程。牢牢锁定信访、办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苗头,牢牢盯住重要节日、干部调整前后等容易发生不正之风问题的时间节点,抽调精干力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狠刹节日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人员点名通报曝光,形成“被动变主动、坏事变好事”的正向舆论环境。从主要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持续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以党风正政风清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紧紧围绕中、省、市各项重大决策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加强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民生专项资金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和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