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监督问责
为“两个子洲”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子洲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六加强、六全面”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建设“实力子洲、幸福子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做政治上的 “明白人”、执行纪律的“带头人”、工作生活中的“规矩人”。决不能目无组织、目无纪律,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及省市县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党内监督权威有力、震慑常在。
二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党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只设立生活党支部或没有设立党组织的单位,行政班子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全面分解细化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建立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分解无盲区、责任追究无禁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通过述廉述责、听取汇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或明察暗访等方式,倒逼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落地生根。上半年,要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乡镇或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要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各部门、单位要系统梳理职责权限,制定一张“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和完善负责清单,公开权力项目,强化流程控制,杜绝权力寻租,防止权力滥用。要全面落实乡镇、部门“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强有力的监管和轮岗交流制度。
(二)加强执纪监督,全面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一要抓督查,严执纪。县上专门成立了综合督查室,今年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十项督查”,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贯彻中省市有关规定的“八项措施”和“十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二是要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扛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要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低保,以及涉农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五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抽取定标”制度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六是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三资”管理规范透明;七是要加强对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审批高效廉洁、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司法程序公平公正;八是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四城联创、升学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九是要加强对教育、医疗、住建、交通等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保障性住房分配、乡村道路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十是要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
二要抓焦点,强震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十项专项整治活动,狠刹歪风邪气,查纠违规违纪行为。一是要彻查私设小金库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资金链;二是要彻查窗口单位乱收费行为,推进窗口单位办事公开、服务公开、收费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三是要彻查车轮上的腐败行为和公车改革打埋伏、假处治、搞变通、私车公油等问题。四是要彻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五是要彻查欺行霸市行为,严肃查处村霸、水霸、路霸、电霸、市霸、行霸等各种独断专行、以权压人行为;六是要彻查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特别对村财乡管后,还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导致群众上访的,不仅要从重从快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乡镇驻村干部、分管领导的监管不力责任;七是要彻查吃空饷行为,坚决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吃双饷、多饷和长期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八是要彻查公款吃请、乱支乱付行为,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九是要彻查招标项目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十是要彻查采购不规范、自买自卖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防止腐败。要全面落实十项专项整改活动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加强案件查办,全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要突出执纪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件。一是涉及油、电、水等特殊资源、垄断行业,以及职级不高、位轻权重、涉及款物数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虎蝇式腐败的“小官巨腐”问题;二是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在土地转让、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拆迁补偿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的问题;三是基层乡镇、村组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截留强农惠农、救济优抚资金问题;四是村组干部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五是基层干部在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出租、转让过程中以权谋私,以及利用审批权受贿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六是为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充当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七是涉及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审查、配置等环节,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八是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医疗机构违反药品集中规定和医务人员大处方、滥检查、以及索要、收受“红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问题;九是涉及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领域的“吃、拿、卡、要”,受贿、索贿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及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十是涉及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帮结派、村“三委”换届中利用家族势力拉票贿选,作风简单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
二要加强案件线索监管。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有序分流、分类处置、集体研判、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线索从受理、流转、处置、办理等各个环节规范运行和安全保密。实行集体研究排查线索制度,建立健全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分管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领导参加的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究,作出处置决定。
三要不断创新办案方法。坚持零容忍态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加强与反腐败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判查办腐败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联合督查、线索共享、建议反馈和分工负责等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进展缓慢、反映问题复杂的重要案件,积极推行乡镇协作区办案、县纪委提级办案、派员督办等办案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
(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权力监督制约
一要重点推行反腐倡廉“新四项”制度。在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十四项制度基础上,重点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反腐倡廉新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按照委局领导包联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定期开展巡回接访,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继续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网络满意度测评;加强评议员队伍建设,建立评议员信息管理库,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确保现场测评结果公平公正。三是继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根据部门、单位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责任和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四是推行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县上将成立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子洲县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试行)》,集中对2014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政风行风测评结果靠后的乡镇(办事处)、部门、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即:着力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着力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四风问题;着力检查是否存在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着力检查是否存在挪用挤占公款、贪污受贿、吃拿卡要、利用手中职权优亲厚友等突出腐败问题。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要继续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七项重点制度。一是推行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结合2015年村级换届选举,选齐配强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加强监委会阵地建设,做到“六有”: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经费有保障。二是推行便民服务中心星级管理制度。严格从硬件建设、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星级考核,达标一处,授牌一处。三是推行村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对照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村级权力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强化责任落实。四是继续推行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制度。进一步扩大述廉范围,将医院、学校等基层站所负责人纳入述廉测评范围。五是推行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农村“三资”、村务财务管理等村情民情台账。六是继续推行村务公开报制度。各乡镇党委、纪委要严格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结合本乡镇(办事处)工作实际创办《村务公开报》。公开内容要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为主体,本着真实、全面、易懂的原则,统一确定公开的内容格式,便于群众监督。《村务公开报》每季度至少编发一期,每期在每个季度首月的10日前见报。由乡镇驻村干部负责发放到村到户,确保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七是推行村支书、村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规范村财乡管。今年要继续完成6个乡镇(办事处)村级财务审计任务,力争于2016年年底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
(五)加强干部教育,全面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一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二要开展道德准则教育。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三要开展党纪法规教育。今年县纪委要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廉政讲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纪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决策、想问题、办事情,带动全社会遵纪、守法。四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干部和村干部分期分批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学习参观十八大以来全国范围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和典型问题,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廉洁从政。五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地方文化特色,以廉政文化“六进”为载体,把传统文化、地方文化、乡土文化与廉政文化有机结合,通过举办一些群众喜欢且愿意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必须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解决与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四有五好”、“十个不准”。一要政治坚定。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五好”(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五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始终恪守党的根本宗旨,踏踏实实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查找和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研究、去谋划,放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中去思考、去把握,放在“两个子洲”建设的工作中去推进、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提高业务能力。学习掌握党政纪法规,学习了解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在机关内部设立“纪检监察开拓创新奖”,通过创新带动,逐步破解工作难题,实现量的积聚和质的提升,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三要带头廉洁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和传播谣言;不准以案谋私、违规办案,或利用职务便利和单位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准泄露案情或其它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准接受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在工作时间内饮酒、酗酒;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馈赠;不准违反规定出入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KTV、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不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打着单位或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或未经领导指派擅自到有关单位从事公务活动;不准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迟到早退,缺勤脱岗,或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情)。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激情;一种认真负责、科学求实的态度;一种不图虚名、埋头苦干的觉悟;一种不怕吃苦、敢打硬仗的决心;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做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