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同时要以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闯劲和锐气,认真思考、大胆探索、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的问题。在基层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感觉分管工作多了,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存在不愿转职能的问题。而实际上,这是一种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看法,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应该来自纪检监察主业的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受重视、受尊重应该是来自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上来,这些焦点问题往往是直接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对干部自身提出了更高、更明确地要求,要有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把做好纪检监察主业、为人民服务作为最好的职能和作风。
二是工作力量和繁重任务不相匹配的问题。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战线越来越长,但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人员少、编短缺、经费保障有困难、办案设施不健全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问题。乡镇纪委本应该是一套班子,由纪检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科室同志兼任。实际上乡镇纪检班子相当于纪检书记光杆司令一人,需要开展工作时,特别是执纪办案时,乡镇纪委书记就得向党委书记、镇长请示并沟通协调好其他同志才能开展工作,使得乡镇纪委书记有时觉得工作上缺乏主动权,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发展制约问题。虽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但是,纪检监察机关大部分人、财、物以及其他方面都还要依靠地方领导,并且对地方的依附性很强,所以在办案时存在力度大了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存在办案不主动,惩治不严厉,处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
五是能力不足问题。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多年来没有吸收新鲜血液,人员老化现象严重、知识层次低,加之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因而难脱传统惯性思维束缚,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习惯传统手段,遇事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难于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财会、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同时在办案中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地方越小,则人情掣肘和羁绊越大。这几方面原因使得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严重不足。综上所述,希望能以“三转”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二是多吸收一些专业性人才;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提拔等长效激励机制;四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