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少明:明确职责 勇于担当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4-05-26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又是执行者、推动者。

作为教育部门的党组书记,在履行权力的同时必须牢记党内职务和职责,抓业务的同时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行业的同时必须管行风建设。

首要的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把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细化分解领导班子工作任务和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教育局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夯实了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工作任务,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民主议事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教育系统经费安排、选人用人、评优树模、招生考试等工作,一律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规范了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形成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管理机制。三是信息公开机制。在群众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高中招生、教师招聘、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坚持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榆林教育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努力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其次是管好行风,改进作风。一是抓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与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教育免费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考风考纪建设等专项工作会议结合起来,结合案例开展警示训诫;坚持在元旦、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参观榆阳区看守所服刑人员的生活状态,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二是抓源头治理。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同行风评议、创建文明校园、创佳评差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市直教育系统工作纪律十项规定。从严管理教师队伍,出台师德考核六项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教育系统的各种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市教育局党组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必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否则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空洞的口号。要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需要去做,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这是局党组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