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首课五项举措牵住办案安全“牛鼻子”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作者:马志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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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安全首课制度,制定安全首课规定,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安全首课制度效能更好地转化为安全办案治理效果,以办案安全工作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逢案必讲安全首课,做到不讲安全不开案。市纪委监委安全首课制度规定“核查组或审查调查组成立后2个工作日内”召开安全首课,既体现了安全教育作为案前第一节“必修课”的及时性要求,还明确了开展安全首课的范围要求,除立案审查调查的必须开展安全首课外,一些重要的初核工作中也需要进行安全首课,以安全首课统一安全认识、统一工作方法、统一执行的过程,切实降低办案安全风险。

首课对象全覆盖,做到安全教育不落一人。专案组人员组成复杂,对办案工作要求掌握参差不齐,为了让全体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意识,推动办案安全工作严起来、实起来,安全首课制度要求“召集全体办案人员(包括借调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做到首课对象全覆盖”,对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的及时组织补课。开案前以安全首课提升办案人员对审查调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行动自觉。

丰富安全首课形式,做到有效学习不走过场。生动形象的“课堂”才有吸引力,才有收获感,为了让安全首课制度“活”起来,效果“实”起来,避免走过场完任务,安全首课制度规定了安全首课的多种形式,可以是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讲,也可以是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专题讲授,还可以是办案人员进行分享,对重点难点进行专题研讨等等,不拘泥形式,重在围绕办案实际,服务办案安全。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首课40多次,其中委领导带头授课7次,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理念深入办案全程。

结合案情深研究,做到学习部署同推进。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安全首课既讲两个《意见》的必修课,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等选修课,还要进行结合案件讨论研究制定谈话方案、综合评估案件安全风险,提出常见问题和突发情况应对措施,形成安全预案的自修课。在开展安全首课时做到结合案件讲安全,结合案件部署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防范为先,全程管控。

夯实安全责任,做到人人签订责任书。安全首课制度要求开展安全首课时全体办案人员要签订安全责任书,让每一名办案人员对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尽知,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责,进一步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确保每一项制度执行不折不扣,每一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事件。(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