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要健全监督也要到位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肖华     发布时间:2014-05-1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5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今年春节,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拍板决定,给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100多万元补贴。该网友称,其为永福县一公务员,因对当地顶风发放补贴一事不满,遂在网络上将该事公开。

据报道,永福县违规发放补贴一事,虽然召开了集体会议,但是根本没有研究。当然,也不排除这样的情况:有的人不是不敢提出异议,而是自己就是既得利益的一员。何况,出了事情,可以让拍板的县委书记承担,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何必反对?所以这样的“集体研究”往往就是走过场,完全是县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这是名副其实的权力自肥。

2013年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开始实施,凡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作为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个规定,但他依然我行我素,恐怕最根本原因还是权力自负——认为自己是一把手,在当地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不把制度规定放在眼里,自然也不把监督放在眼里。

在违规补贴对象中,该县纪委书记赫然在列。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纪委本应担负起监督同级党委的责任,面对县委书记违规发放补贴,纪检监察机关有没有制止、有没有向上级反映?

此事已过去数月,到现在才被揭露。有网友热议,如果不是补贴对象内部人员举报,此事恐怕永远会是一个秘密。而这一秘密在举报人揭露之后才曝光,恐怕也和财政制度有关。很多地方发放补贴是通过小金库进行的,只要查到小金库,不难发现问题。但是,在永福县此事中,违规发放补贴动用的是国库。“据说国库股的钱,一般没有人会去查,因此,没有人举报,上面就不会知道”。监管存在盲区,是不是县委书记敢于滥发津贴的理由之一?

一个县委书记敢于违规发放补贴,至少反映了几个问题:县委书记权力太大、监督缺位、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盲区。要解决这些问题,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一是必须分解县委书记权力。实行不直接分管的权力制约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一把手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适当分离。二是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要严肃追责。通过责任追究,让各级纪委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责任,而不是不敢监督甚至同流合污。当然,在现实中,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还有难度,这就要求加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尽快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加大财政公开透明力度。财政的每一笔钱要详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知道财政的每一分钱用在什么地方,从而让任何人都不敢随意用财政的钱。

反腐不能依赖“窝里反”,发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不能依靠内部人揭发内部人,必须要靠制度。只有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严格监督,才会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