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四风”清廉过节

来源: 吴堡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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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中秋节、国庆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特别是在中秋和国庆期间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节日,是检验反对“四风”成效的一面镜子。杜绝“四风”,践行“风清气正”要从节日做起。

逢年过节,从中央到地方都会下发有关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而节前禁令只是反“四风”、反腐败的一个抓手而已,各级各地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发个通知、下个禁令上,必须切实将有关要求精准落地,并坚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保证让有关要求落在实处。

强化教育引导。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廉政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弱化廉洁教育,要结合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考核等活动,不失时机地强化廉洁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过节有关方面的要求对照自己,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各级各地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禁令精神,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要始终高度保持廉洁自律,坚持以身作则,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要注意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访活动,切实做到勤俭过节、文明过节,深入持久反“四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一方面要靠自律、自警、自省,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必须强化他律,其中至关重要的,必须强化对有关制度执行和禁令落实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既要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公务活动,更要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务活动,多搞突击性、不打招呼的巡视巡查,少搞象征性、提前通知的走过场、走形式。并要多进行“回头看”,常杀“回马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且要点名道姓通报,不留情、不护短,促使党员干部守规矩、知廉耻、敬法纪。

强化问责惩戒。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不作为乱作为、不负责不履职,就必须被问责。每逢节假日,各种不正之风总会有所抬头,特别是一些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会卷土重来、死灰复燃。为此,必须在强调制度,强调规范,强调纪律,强化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强化对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惩罚力度。既要强化点名道姓通报的威慑力,更要强化执纪问责的严肃性,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绝不会因为节日而“放假”,对某些特殊领域、特殊岗位尤其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查快处。在问责的时候,要严肃认真、到位彻底,绝不能隔靴搔痒,更不能搞张冠李戴式的假问责、错问责,从而倒逼各级各地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只有广大干部严于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硬性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广大群众、网民、媒体积极监督,敢于揭发、及时检举、曝光丑恶行径,才能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深入人心,也才能迎来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助推社会风气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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