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纪检监察干部应如何领会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是目前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
众所周知,“学以致用”的道理,学的目的在于用,以 “学用结合”收获成效,而如何才能学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将学习效果转换为实际工作成效,我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用、改、效”四个字上下功夫,才能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落实工作。
一是“学”。就是要通过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十九大报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析释义,要带着问题和疑问去学,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去学,通过学习,解决思想上存在的疑惑与困惑,以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信念的目的。
二是“用”。就是用正确的思想理论去指导实践的过程。学习是前提与基础,学的目的是为了用,只要充分学好,才能充分用好。而如何用?就是重点与关键问题,不用或不会用,就等于没有学,要注重结合自身工作与生活实际,在日常的实践中去灵活运用,努力查找问题与着力解决问题,再对照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具体措施。用的过程,就是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的过程,而解决问题与困难的过程,正是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三是“改”。就是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与不足的基础上,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认真较真。有问题不想改,不敢改就是思想问题,改不了、改不好就是能力素质问题。在“改”的过程中,体现能力与魄力,“改”源自于对“学、用”结合后所形成的足够的自信、胆识与底气,而立行立“改”直接彰显了信念与魄力。
四是“效”。就是实际成效,就是以“学、用、改”后的工作实际效果检验学习成效。“学、用、改”的最终目的是“效”,把“学、用、改”三个环节的工作做扎实了,“效”自然而然就能体现了出来,同时,也通过实实在在得来的“效”来检验“学、用、改”的扎实推进程度,根据反馈的结果,再回过头来深入查找还存在的问题与短板,这样得来的“效”,才是扎扎实实、真真切切的“效”。
所以,要从“学、用、改、效”的每一个环节认真抓起,环环相扣,逐渐推进,才能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内涵。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用、改、效”中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与工作能力,增强政治定力,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加大力度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运用好“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注重“抓细、抓常”,强化监督问责,在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率先垂范、勇做表率,在考验与磨砺中提高觉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勇于攻坚克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勇气为党的十九大报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