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微红包”衍生“微腐败”

来源: 榆林市横山区纪委      作者:刘生鑫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当前,在反腐败的强大攻势之下,不管送礼者还是收礼者,都有所收敛,不敢明目张胆地公开行贿受贿,也不敢登门送礼。然而,在“四风”行为不断变异的今天,“微信红包”却成为行贿受贿的一条新渠道。

微信红包也是“礼”的一种表现形式,党员干部抢红包应受到党规党纪的约束。面对一些手中握有权力的干部,心怀叵测之人有可能采取“温水煮青蛙”战术发红包,攻陷其拒腐防线,为日后办事打基础。同样,有的干部在一个几十元甚至几百元的红包面前,不以为然,就会利用职务之便敞开徇私枉法的大门。对干部而言,一个异常的红包,就是一颗“糖衣炮弹”,久而久之,会摧毀其内心的纪律防线,因此绝不可掉以轻心、不以为然。

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把住小节、守住底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违规收、发红包的党员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尤其对收、发大额红包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不让一些人心存侥幸,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