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无小事,勿为“鱼”而愚

来源: 定边县冯地坑乡纪委      作者:宗世昌     发布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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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又看到了公仪休拒鱼的故事,现在的我再读典故,已全然不是年幼时积累知识的心态,故事中蕴含的道理让我反思了很多。

战国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宰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公仪休好鱼却不为“鱼”而愚,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蚁穴失察必崩大坝,小贿不拒定成巨贪。公休仪爱吃鱼又拒收鱼,事情看起来很小,折射出的却是廉洁自律的大道理。

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为洁”,身在其位,手握权力,别有用心之人往往会想尽办法钻空子。尤其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更应该重视小节,加强自律,牢牢守住纪律“高压线”。如果不能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堤防一旦松动,有朝一日必然带来思想堡垒的崩塌。

廉洁无小事,善恶对错常在一念之间,贪小利而失大节等同于为了“鱼”而愚。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当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是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堤坝,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好手中的权力,做清白之人,美节之士。二是要严守法纪,率先垂范。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干部要做党员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这一问题上,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负起责任,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