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统一,为推进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要加强基层党内监督,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让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唤醒监督意识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基层党内监督更要把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和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作为党风廉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廉政宣讲团主题宣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唤醒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实施监督的意识。一方面,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都受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横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执纪审查情况来剖析,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摔了大跟头,就是由于他们拒绝或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因此,要加强权力意识、监督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观念,都能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能够把组织、群众对自己的批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最大关心和爱护;能通过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和缺点,并及时加以改正。要通过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自觉做到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牢固树立起经济社会越是发展越要加强监督的观念,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主动实施监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监督他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监督是否能够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监督主体监督意识的强弱。因此,基层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监督的责任意识。一是培育主动监督的意识。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全员监督对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的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到监督工作不只是职能部门的事,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二是营造便于监督的环境。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等制度,让各类监督主体能够及时地反映问题、举报违纪违法行为。要完善敢于监督的机制。三是通过建立健全保密、保护、通报等有关政策,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有安全感,并能及时地获取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看到惩处腐败的成效,以此来鼓励监督主体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把握监督重点,遏制腐败势头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情况下,更要注重加强党内监督,把握监督重点,遏制腐败势头。
一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基层各级组织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要注重把好党员领导干部选拔前的“入口关”,任职时的“警示关”,任期中的“评议关”,任届满的“审计关”,围绕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监督制度,通过厘清一把手的权力清单,公开透明权力运行程序等方式,把“关键少数”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二要加强对关键节点的监督。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警示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行政策不严、心存侥幸搞变通等突出问题,重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重从快,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三要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针对“人、财、物”管理岗位、执法执纪和行政管理岗位,以及建筑市场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岗位,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风险后果等因素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这些岗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和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四要加强对基层村务、校务、医务公开的监督。按照“全面公开、真实公开、细致公开、长期公开”原则,在全区所有村(社区)、中小学校、公私立医院,深入推进村务、校务、医务全透明公开,并强化对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严肃问责不公开、慢公开、假公开等行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把党内监督的责任压实到基层,切实保障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权力运行
一直以来,预防腐败的关键,就是加强对权力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要有效创新监督方式。
一要抓好巡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相关要求,结合横山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政治巡察方向,以发现和解决极个别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为核心,创新方式方法,高质量地抓好巡察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二要抓好党内民主监督。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三要抓好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以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干部选拔使用、资金管理使用、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抓好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纪律性,增强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四要抓好纪委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监督。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注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格落实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对分管联系区直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以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信访举报问题,确保监督实效。五要抓好对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考核。考核的重点应侧重在履行监督职能和受理问题线索及执纪审查工作上。对于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较真、履职不力的纪检组织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全面履行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组织和干部要予以表彰。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基层各级党组织更该认真贯彻落实。首先,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要及时制定具体的可行的配套措施,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确保监督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其次,要完善对“两个责任”的监督制度,确保基层各级党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领导和加强党内监督,作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积极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织密织牢监督之网,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敦促广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最后,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积极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基层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注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推动形成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另外,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影响。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系统内干部监督,对“不敢抓、不敢管”等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确保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