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必须自身硬

来源: 横山区纪委      作者:王利敏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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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纪委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要求,以“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横山区现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24个,其中,镇(场)纪委19个,派出纪检组5个,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有干部163人。横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现有编制78个,目前实有人员106人,平均年龄4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8人,占总人数的92%。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横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于2018年3月,现有工作人员3人,由一名纪委常委兼监委委员主管,一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委副主任分管。虽然工作机构成立不久,但在较短的时间里,干部监督室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1、加强学习引导,不断增强“免疫力”。

一是注重学习会议精神。中纪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后,区纪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纪委要求,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每星期开展一次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每星期确定一个重点专题,每次学习确定3至5名干部交流发言,为让纪检监察干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切实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每一个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当标杆、作表率。

年初,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后,区纪委及时组织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六个方面的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巡察工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二是注重学习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及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区纪委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就杨晓渡同志和杨晓超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传达,要求全体干部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实质,强化干部监督,提高履职能力。

结合区纪委监委实际,区纪委重申了内部相关管理制度,鞭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以自身建设树威立信,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是注重学习《党纪处分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横山区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切实加强学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区纪委干部监督室作为“宪兵的宪兵”“卫士的卫士”,积极主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学习,明确《条例》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式。要求科室全体人员把《条例》纳入日常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粗学后精学;先带头学后宣传学;先集中学后分开学;先理解掌握学,后实践运用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底线。

为确保学习成效,区纪委干部监督室把督查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条例》、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干部监督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对学习贯彻落实执行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全体干部针对自身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对学习贯彻力度、深度不够的,及时进行补课;对外出请休假的干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真正做到学习贯彻“零遗漏”,切实让《条例》彻底融入贯穿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当中。

2、完善制度建设,筑牢监督“防火墙”。

区纪委监委始终将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牢牢织密制度“笼子”。先后制定下发《机关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八不准”纪律规定》、《横山区纪委监委干部请销假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采取正面倡导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从构建监督格局、强化教育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明确标准、落实责任,严格约束规范干部行为。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负责人负责抓好本机构全体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纪律审查专案组组长对成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乡镇纪委,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并对所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负起监督管理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根据领导安排,结合区纪委请销假制度,干部监督室不定时对两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上班、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机构成立以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次,并将督查结果记录在案。二是按照《横山区纪委机关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对委机关学习教育进行监督。对旷会、缺会人员严格进行登记备案,适时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摸排检查,对不在岗人员要求其科室负责人作出具体情况说明。根据摸排,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有个别人员暂不在岗,科室负责人均对此作出说明。四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及时介入,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强化执纪问责,切实防止“灯下黑”。

区纪委认真理解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一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严格按照线索受理、初核、谈话函询等制度,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及时、稳妥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不积压、不遗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区纪委对系统内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表明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坚强决心。自机构成立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3件,其中,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初核2件,谈话函询2件,警示谈话1人,对2人进行了约谈。通过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是自我监督意识还不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执行者,忽视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高人一等”,习惯高高在上,拿着手电筒只知道照别人,而很少想到如何加强自我监督,也不愿接受别人的监督,甚至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今后必须持续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先要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要的东西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我免疫能力。

二是干部监督机构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自己人查自己人,对外难免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有时又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处理方式上,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未能真正发挥制度的应有效力,鉴于此种情况,建议对个别重大案件实行县区之间交叉办案。

三是干部监督机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好“刀刃向内”监督执纪职能,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些吃力,亟需进一步加大业务教育培训力度,只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地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