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琴:任前廉考需要理性看待更要认真对待

来源: 定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志琴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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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多地在提拔干部的时候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严把“入口关”,“不过关就暂缓任用”的“硬杠杠”倒逼党员干部在平时更加重视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起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显著效果,但也有党员干部在廉考中“洪水摸鱼”“投机取巧”,将任前廉考视为走过场,助长形式主义威风。任前廉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应该理性的去看待,更加认真的去对待。

抓早抓小的“教育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大量腐败案件表明,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重要原因。开展任前廉考,即在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集中组织进行廉政知识考试,主要考察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等知识的掌握情况,不过关者将不予任用,从而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对廉政知识的掌握,有效教育新任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任前廉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知识的一次检验,更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抓早抓小的具体体现。

廉洁自律的“预防针”。任前廉考其目的是督促大家“学好”,让廉政的知识入脑,知道哪些“红线”不能碰,哪些“地雷”不能踩。对于即将走上重要岗位的干部而言,廉政考试是一剂“预防针”,是一次廉政再教育;对不了解廉洁从政相关法纪条款者是次“扫盲”;对具备一定相关知识者,在上任之前进行测试,能进一步强化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精神素养、内在追求、生活方式和人生境界,并把这种内在的自觉付诸具体的行动。任前廉考可以起到“关口”前移、及时提醒、及时预防的作用,是廉洁自律的“预防针”。

推动学习的“催化剂”。古人云:不学,不足以为政。古往今来,不重学则怠,不好学则退,不善学则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党纪党规学习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提高这堂必修课的效果,考试是必要的手段。因为要考试,并且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挂钩,这些压力使得任前廉考就像无影的向导、无声的命令、无形的助推器,促使领导干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使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不仅提高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领导干部中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很好地推进了学习型政党的建立。

提拔任用的“试金石”。通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这一举措,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切实保障了新提拔干部的整体素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任前考廉不只是对干部是否具备廉政法规知识的考量,更是对干部是否具有法纪观念、有没有廉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从形式上看,任前廉考虽然只是一门党纪法规知识的考试,但却是考察这名干部有没有清廉这根弦,在廉考中不及格,又怎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当然,任前廉考的作用有其局限性,廉考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行动过关,更不意味着“一生过关”。一次任前廉考,是一次党纪党规的普及和检验,领导干部如何在干事用权过程中真正想廉、守廉、行廉,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课题,需要时时、事事、处处警钟长鸣的实践,显然不能毕其功于一次考试。

纪检监察机关是任前廉考的“主考官”,不仅要理性看待任前廉考,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既然是考试,就要有所优劣区别,合格与不合格也不能一概而论,考生成绩虚实与好坏,体现的是考生对政策法规掌握的多少,关系的服务群众的理论水平高低,如果将不合格的“残次品”混入到领导队伍中,势必增加日后出问题的风险。因此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考试结果的合理、有效运用,进一步发挥其“杠杆”的制约作用,将考试结果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真正做到“以成绩论水平,凭廉政用干部”,从源头上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作者系定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