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波:知责于心 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

来源:清涧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静波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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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肩负着“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思想,知责明责,履职尽责,为促进清涧人民共同富裕“护航”。

提升政治站位,当好维护人民共同富裕的“压舱石”。维护好政治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肩负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大使命,要按照“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要求,提升政治站位,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切实把讲政治融入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在线索处置中,要强化从快处置政治问题;在监督检查和政治巡察中,要强化政治问题检视和整治;在案件审查中,要强化从严从重惩治政治腐败问题;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对存在重大政治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否决;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要强化从政治思想方面教育管理。

保护群众利益,清除阻碍人民共同富裕的“绊脚石”。2022年3月,在清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县委书记孙利斌强调,谱写清涧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发力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正衣冠、立正念、树正气、干正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任重道远,必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重点重纠、专题专治、直查快办,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好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安全感、幸福感。

坚持“三不”战略,筑牢促进人民共同富裕的“堤坝”。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准焦距、突出重点,利用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政治巡察、派驻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紧盯“关键少数”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提出检查、监察建议,推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权力监督制约,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纪律宣传月教育、清涧红色革命教育等为载体,打造廉政教育基地,编排党风廉政教育道情剧,扩充纪法教育内容,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弘扬正风肃纪正能量,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促进清涧人民共同富裕的“堤坝”。

严格约束监督,锻造保障人民共同富裕的纪检监察“铁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会议、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晰认识到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是容易被滥用、容易出问题的权力,更是容易被“拉拢”“腐蚀”“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带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三项机制”,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关爱,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反映失实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当好“清道夫”又当好“啄木鸟”,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自觉性,为谱写清涧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