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神木市委反馈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常规巡察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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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神木市委反馈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常规巡察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常文飞传达了市委书记戴征社在听取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冯独明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神木市委书记杨成林和神木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副组长张惠霞、白磊、葛殿阁出席反馈会议。杨成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5月18日,榆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神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神木市总工会、公安局、大柳塔试验区管委会、锦界管工业园区委会、燕家塔工业园区管委会、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石峁遗址管委会、神木职业技术学院13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神木市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矿产资源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市委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榆林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冯独明指出,神木市委及13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13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效果不明显,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追赶超越和聚焦主责主业不力,园区党的领导弱化,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支持巡察工作力度不够等。二是脱贫攻坚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理不够,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够,健康扶贫政策执行有偏差,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产业资金利用率低,集中安置点入住率低,扶贫项目验收不及时,低保和临时救助评议程序不规范,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农资金拨付不及时,宅基地腾退补助资金未兑现,扶贫领域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不够,巡视整改不够到位,帮扶工作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三是扫黑除恶方面: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不力,行业部门作风不严不实,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顺,专业力量不强,依法打击工作不力,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打伞破网成效不明显,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查处不力等。四是矿产资源领域方面:综治项目政策落实严重背离治理初衷,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化解过剩产能政策落实不到位,释放先进产能工作收效甚微,矿权设置与保护区规划有重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行政审批把关不严,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超能力生产问题突出,煤炭运销管理混乱,民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纪检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冯独明代表市委巡察组向神木市委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二是落实党建责任,推进党的建设;三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常文飞强调,神木市委及13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向纵深发展。要坚守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审核把关责任,精准实施问责追责。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神木市委及13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杨成林表示,神木市委将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绝不辜负榆林市委重托和全市人民期望。

榆林市纪委监委有关执纪监督室、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室、市委巡察组有关成员,神木市全体县级领导,神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各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园区)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神木市扫黑除恶、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矿产资源领域有关单位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