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纪委宣教室      发布时间:2014-12-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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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信访问题大幅增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为了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权力观,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结合全市村“两委会”换届工作,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村“两委”换届 “适应党建新常态,换出两委精神气”的总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对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筑牢勤政廉政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清正廉洁。

二、对象与范围

这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市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是乡村两级基层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

三、方法步骤

农村基层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从今年12月份开始到2015年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动员阶段(12月5日-12月20日)

各县区纪委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安排,层层组织开好动员会,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具体部署。这次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针对性强、内容多、时间紧、工作任务重,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县区纪委要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二)学习教育阶段(12月21日-2015年1月31日)

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以“六个一”为载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扎实进行、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由县区纪委统一安排,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法规法规专题培训。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做好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知道哪些红线碰不得,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二是乡镇党委书记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围绕坚定思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凝心聚力谋发展,带头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以及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给乡村两级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教育课。讲课通过总结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特点和成因,特别是针对造成涉农职务犯罪在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漏洞,就如何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讲授。

三是进行一次农村“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政策专项宣讲。由县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宣讲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搞好“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等方面的政策宣讲。宣讲内容主要是预防职务犯罪、村级银行账户清理与设置、村级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审计及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宣讲可与财政支农、惠农、强农、富农政策相结合,切实解决村级“三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村务公开、公正、透明。

四是组织一次“面对面”廉政谈话。由县乡两级纪委负责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涉及土地、矿产资源、重大项目等信访问题反映集中的重要岗位进行“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性质、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定主题,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做好记录。要通过廉政提醒谈话,切实让党员干部明白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

五是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村委换届,县区纪委联合审计局等单位组成专门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进行一次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了解各乡镇村级财务活动情况,为下一步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特别是为“两委会”换届打下坚实基础,确保离任村干部“不留尾巴”、带不走一分钱。

六是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巡展。市纪委将于12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按地域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巡回展,让党员干部直观地看到违法贪污者付出的沉痛代价和犯罪的危害,深刻认识到必须洁身自好,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干净干事,公平公正”的廉洁理念,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剖析整改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乡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我市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深入、客观、准确的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剖析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动真碰硬,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对一般性问题,要通过正面教育、劝诫疏导和认真查究,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需要重点整改的事项,要挂牌整改;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限定时间整改;对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要确定时间和整改进度,责任到具体落实到人,使每一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充分投入到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务必达到活动的目的和效果。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纪委要把这次农村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统筹考虑安排,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切实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好,落实好。巡展期间,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参与,保证巡展效果。巡展现场要设立个人廉洁承诺签名活动区,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观看区和警示教育读本发放区等,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保证人人有警示、人人受教育。

2、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要加强对这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市、县区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开展的实际成效和好的做法,在每个阶段都要有报道,有专人负责宣传稿件撰写和向主要媒体投稿。对活动搞应付、走过场的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要把乡村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是否有明显提高,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各项工作是否有明显促进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警示教育活动成效的标准。通过警示教育,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加快发展上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以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发展。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强对农村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要责令纠正,严肃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县区要把这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检查考核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阶段工作和实际成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市纪委。

中共榆林市纪委

榆林市监察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