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聚焦“三重一大” 监督质效再提升

来源:子洲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根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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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规范运行,子洲县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要求各乡镇、机关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要按规定做好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工作。

“近期,子洲县根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相继印发方案,明确了乡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职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最新监督职责。职责明确后,我们紧紧抓住‘三重一大’监督这个前沿阵地,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就是为了提升监督质效,规范权力运行。”子洲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

“三重一大”备案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需备案内容共17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8项、重大项目安排6项、大额资金3项。实际操作中,备案主要通过事前报告、事后报备进行监督。要求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或重大项目安排,应提前通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参加会议;涉及重要人事任免、推荐或表彰对象,应在研究决定前,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沟通;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应在研究使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在事前沟通会商同时,还要提供相关文件方案、政策依据等资料。

“三重一大”事项完成后,按规定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报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在收到报备材料一周内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

“用权受监督,失责必问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有意规避、干扰派驻监督和乡镇纪委监督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予以问责。”子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小虎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