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纪委紧紧围绕“厘责、扛责、督责”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印发文件“厘责”。子洲县委、县纪委研究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推荐使用干部等五大项十九小项责任内容;将纪委监督责任分解为强化党内监督等四大项二十一小项责任内容。在全面厘清两个责任基础上,落实了八项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是集体约谈“扛责”。8月底,子洲县委召开了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全体县级领导,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各乡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方虎城同志、县纪委书记王鑫同志分别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三是调研检查“督责”。近日,子洲县纪委将按照委局领导包联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由委局领导带头深入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当前农村党风廉政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