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以纠正和查处一批“为官不为、为政不廉”典型问题为总要求,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督查内容。重点对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情况、“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遵守廉洁过节“十二严禁”要求情况、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执行情况、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以及相关部门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创新督查方式。针对“十项”重点督查内容,采取了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纪委督查与多部门联合督查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督查方式,有效提高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发责令整改函等方式,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及时予以纠正;对整改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御责任,依据《子洲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活动13次,印发通报(简报)8期,通报存在问题单位5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9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党政纪处分5人、警示训诫3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组1个,追究责任人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