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着力破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形成“互学、互比、互评”的良好工作氛围。子洲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
一是委局机关各室(纪检组)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委局机关各室、纪检组要将上周《工作进度“周报告”表》送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和机关办公室2份。由办公室将其中一份集中呈送纪委书记审阅,另一份存档备查,并根据报告内容综合分析研判各阶段工作进展,按季度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各科室、纪检组重点汇报本周科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信息稿件报送、发表情况,开展公务活动情况,完成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是乡镇(办事处)纪委实行工作“半月报告”制度。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前,各乡镇(办事处)纪委将《工作进度“半月报告”表》一式3份送交县纪委办公室,由办公室集中呈送纪委书记和包联乡镇领导。乡镇(办事处)纪委重点汇报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干部述职述廉、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务公开报》、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及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情况等九项重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情况和处置情况;县委党风廉政巡查组反馈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县纪委批转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其他应当汇报的工作和后半月工作安排。
三是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领导实行工作“季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常委会议, 纪委书记集中听取各副书记和常委分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探讨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办法和措施,以此促进工作落实和提高工作效率。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领导结合各自的监督责任清单,重点汇报包联乡镇(办事处)纪委和分管科室(纪检组)的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同时,定期对所包联的乡镇(办事处)纪委和分管科室(纪检组)落实工作进度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呈送的报告及时进行审阅,指导帮助包联乡镇(办事处)纪委和分管科室(纪检组)寻找差距、总结经验、迎头赶上,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据悉,该县把推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作为各乡镇(办事处)纪委年终监督责任考核和机关各室(纪检组)业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报告工作不认真、不如实、不及时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推动工作不力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