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疫情防控期间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

来源:清涧县纪委监委      作者:惠辽辽     发布时间:2022-0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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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体温36.2℃,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14日内未离开过榆林市,核酸结果为阴性,可以开展谈话。”这是清涧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正在对即将进行谈话对象进行“五位一体”疫情防控查验的情景。

疫情防控期间,清涧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持续不断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走读式”谈话及审查调查场所安全。

强化防控保障。为办案区、谈话室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消毒酒精等必备的防疫物资,定期消毒通风。根据谈话室使用情况,随时对谈话室进行通风、消毒处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降低安全风险。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不定期的对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零隐患”。

筑牢思想防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审查调查安全相关制度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制定了《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压实安全之责,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把审批程序。谈话前对谈话对象做到风险评估“六必知”,科学制定谈话方案,严谨制定安全预案,对疫情防控工作周密安排、提前防范,重点了解被谈话对象是否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是否与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接触过,是否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逐层进行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走读式”谈话才可以开展。

压实安全责任。谈话对象到达办案点后,严格落实“五位一体”,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要求谈话对象佩戴口罩、测体温,核对行程码、健康码或48小时核酸证明,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严格落实“手递手”制度,谈话前和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必须由其家属或同事等关系人进行接送,并在陪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做到无缝对接,确保谈话对象安全离开。(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