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整顿实效,扎实推进全县“双亮”工作走深走实,全力营造“亲商、清商、重商、安商”的营商环境。4月24日,清涧县组织召开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会议,聘用18名市、县两级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

当天,该县宣读了市、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用文件,代替市营商办向被选聘的9名市级清涧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向9名县级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颁授了“清涧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牌”。制定了市、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了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范围、主要职责、享受权利等事项内容。同时,组织义务监督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分公司等各窗口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拉开了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工作“序幕”。

“作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我们会按照监督员管理制度切实扛起光荣使命,履职尽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抓好督促落实,积极收集企业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县营商环境工作创新,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水平高质量提升。”义务监督员韩亮亮表态。
县发改局负责人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们聘用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推动全县招商引资效率提升、推动市县重点项目进度落实、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营造‘亲商、清商、重商、安商’的营商环境。”(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