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信访制度”这一要求,清涧县纪委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增强“三转”自觉性,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定位,并坚持“六加强”,从而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渠道畅通。清涧县纪委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建立12388举报电话、县纪检监察网站举报专区、专用举报电子邮箱和专用举报信箱“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并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另一方面,在该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接访窗口,安排专人接访,全县形成了以县纪委为中心,辐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的“1+15”信访工作新局面。同时还配备巡回信访车,变民访为访民,真正实现了信访“零距离”。
加强信访监督。对领导干部思想、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拉拉袖子提个醒儿”,及时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并要求被监督人员以书面材料汇报整改情况,从而达到澄清问题、防微杜渐的目的,增强信访监督预防、教育挽救干部的效果。此外,信访室还严格把握信访监督范围和力度,这一举措,既防止了重要案件线索的流失,又能鉴别分析,防止冤枉了好人,挫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
加强案件办理。清涧县纪委对复杂、疑难、不能及时查办的案件,坚持督办与指导相结合,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办力度。针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的,发催办函督促,无故不能按期上报的,每季度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批评。同时,提高信访案件的审核质量,该纪委信访室对交办件所报送的案件材料层层把关,经审核通过方可结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材料,发回原承办单位,直至调查情况和材料符合要求,做到查清事实,按期结案,案结事了。
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形成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机制的整体合力。对初信初访的信访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遵循“谁接待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接访推诿扯皮、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加强信访分析。清涧县纪委信访室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信访分布区域、反映问题的性质、信访举报形式和反映对象等方面分析,精心筛选案件线索,评估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查性,加强对问题集中、易发、多发领域的特点规律分析,按季度报告信访分析,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查办案件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清涧县纪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出台了一些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如:首办责任制、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制度、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等,通过这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制度,着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推诿扯皮、泄漏案情、以案谋私等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依纪依法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在制度下开展,在科学、规范、法制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