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军事化”履责“零容忍”惩腐

来源: 清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9-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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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察局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围绕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军事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排头兵”

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宗旨,清涧县纪委从去年年初开始,组织委局干部每周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采取轮流授课,让每一位干部既当老师又当学生,以此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习内容包含了党的理论文章;中、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办案、审理、纠风等业务知识,有案例剖析,有经验交流,实现了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提升党性修养、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要求和纪检监察机关争做全县党政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的目标。

深化监督检查,站好“廉洁岗”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针对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做到逢节必查,日常工作中采取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将明察暗访对象由原来的窗口单位延伸到全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明察暗访的事项也从查看各单位干部上下班签到情况、上班时间是否存在QQ聊天、看电视剧、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情,延伸到上班期间是否有出入娱乐场所、茶社饭店,公休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的情况,全面加强了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今年截至8月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责任追究3人,警示训诫3人,有效促进了机关效能提升和干部作风转变。

找准职能定位,守好“主阵地”

进一步明确主业主责,找准职责定位,全面清理了参与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包括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由7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用于抓好纪检监察本职工作,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同时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八室、两办、五大纪检组调整为10个内设机构和4个纪工委,进一步优化了职责分工。与此同时,县纪委出台了《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纪委常委会带头作出反对“四风”十项承诺,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反腐倡廉主阵地。

强化执纪问责,打好“主动仗”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大力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为主”的规定,坚持和完善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和督查督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必要时提级办理。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截至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初核93件,立案查处75件,结案71件,处分79人,其中党纪处分73人,政纪处分7人,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2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