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四举措严防“末端”腐败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刘军伟     发布时间:2015-0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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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落到实处,清涧县纪委推出四方面措施,达到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频发的目的。

一是加大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纪律知识培训力度。县纪委采取纪委常委带队,抽调各科室干部,对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在乡镇府所在地,采用分批次、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了廉洁纪律知识培训,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政治觉悟、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了预防为主的目的。

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水平。监委会主要就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处置、集体财产处置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进行广泛的监督,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占。

三是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就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情况向乡镇纪委进行述职述廉。并对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村务报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健全办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纪委加强在反腐败工作中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强化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和组织等机关和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优势,采取县乡联合办案的模式,查处一批违法乱纪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纪人员,达到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频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