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突破办案“四大瓶颈”取得实效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惠永刚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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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纪委针对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缺乏、协调不畅和乡镇办案能力不强的四大瓶颈问题,坚持在办案模式、培训机制、协调机制、督办指导四方面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办案模式,破解力量不足瓶颈。清涧县纪委整合内设科室,挖掘内部资源,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2个,抽调8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办案队伍中,突出办案职能。同时,推进全员办案、人人办案的工作理念,机关人员不分岗位、科室,人人参与案件查办工作。

二是创新培训机制,破解人才缺乏瓶颈。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轮训、导师带徒等形式,对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办案能力培训,制定委局机关办案有功人员奖励措施,对办案表现突出的人员,在外出培训学习、评先表模方面优先考虑。在委局机关大力开展“办案能力”、“优质案件”、“优质笔录”系列比武竞赛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委局机关案件工作目标任务得以顺利完成。2014年1月至12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176件,初核133件,立案107件,副科级以上干部28件,结案107,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

三是创新协调机制,破解协调不畅瓶颈。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案件查办定期协调制度,委局主要领导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公检法、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听取汇报,解决重办案难题。委局分管案件副书记负责联系公检法、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协调相互配合问题;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各单位职能室办,解决案件线索共享、信息沟通、案件移送等具体问题,形成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的联合办案良好态势。今年,纪检监察室从公检法办理的干部贪污受贿案件,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的项目工程资金专项督查等方面,获取案件线索7条,立案5件。

四是创新督办指导方式,破解乡镇办案瓶颈。针对乡镇存在案件不能按期结案、程序材料不规范、办案能力弱等现象,委局机关坚持重心下移,每季度由分管案件的书记、常委带队到各乡镇进行案件工作督办,对办案落后的乡镇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对重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面对面、手把手、点对点指导,并实行县乡联合办制度让县纪委干部手把手代乡镇纪委干部。今年,县乡联合办案24件,10多次督促协调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在办案经费保障、办案人员配备、办案设备配置上给予足够支持,为乡镇办案创造了良好环境。1月至12月份,乡镇纪委共立案32件,处理36人,同比增长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