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立足三转,聚焦主业,坚持“九个严肃”、“三个必须”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
“九个严肃”即,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精神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和贪污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个必须”即,上级交办案件必须查处;实名举报案件必须查处;媒体监督案件必须查处。
与此同时,该县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认真落实书记交办、常委包案、全员办案、责任到案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制度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大力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45件,初核133件,立案查处10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农村77人,党政机关27人,企事业单位13人),收缴违纪资金2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