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清涧县采取“两重备案、三级责任追究、三个结合督查”管理机制,让领导干部不敢私用、不能私用、不易私用公车,确保公车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入库”。
实行两重备案制度。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假日、休息日公车一律实行封存报备制度。将公车封存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统一报送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不按时报备的单位,一律追究主要领导人的相应责任。同时规定节假日确需使用公车的,要填写派车单,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随车携带,方可使用,没有派车审批单一律视为公车私用。
严肃三级责任追究问责。明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及车辆驾驶员的具体管护责任,确保对各乡镇、各部门公车问题第一时间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开展三个结合督查活动。日常监督与重大节假日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现场清点、拍照存证的形式采取监督检查;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全面督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对各单位是否详细记载车辆行驶情况、加油情况、派车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