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两项”制度规范节假日公车管理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王小进     发布时间:2015-02-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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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节假日公车使用的管理,有效预防节假日公车私用,清涧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

一是实行封存报备制度。

全县所有乡镇、单位、部门都要填写《清涧县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登记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以后“登记表”内容发生变动的要在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新备案。

二是实行派车单制度。

确因公务活动需动用公车的,必须填写“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派车单”,写清出车事由,时间、起止地点、车牌号和随乘人员,并报单位“一把手”或值班领导审核签字。“派车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随车携带。无“派车单”驾驶公车外出的人员,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将实行逢节必查和随机抽查,采取“定点+轨迹”的检查方式,对各单位的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的主体责任,所有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以实名制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