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召开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会。会议认真回顾了2014年清涧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2014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每个纪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案件查办工作名列全市第二名。全年共初核案件线索133件;初核了解26件;立案107件;乡科级23件;一般干部7件;给予党纪处分117人,其中重处分17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2015年,清涧县纪委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聚焦主业”、“细化协作区”、“县乡联合办案”、“分批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聚焦主业,明确办案责任,促办案高质量
2015年清涧县纪委将查办案件作为第一要务,采取点对点,一案一责制,增强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将办案工作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乡镇纪委对案件工作心中有数,着力增强乡镇纪委办案的责任感,有效解决乡镇纪检干部怕得罪人,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思想上存在“不敢查”的顾虑问题,增添办案动力。同时,收缩战线,聚焦主业,要求乡镇党委调整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切实做到了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
细化协作区,加强联系配合,提高办案实效
2015年清涧县纪委将14个乡镇办事处细化为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都由一个纪委常委和纪工委主任负责,从办案手段和方法等给予乡镇纪委提供大力支持。整合县乡、派驻纪工委办案力量,上下联动,调动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高度重视查处职能部门和镇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办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小官大贪”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从而从思想上解决乡镇办案的“懒惰性”,增强办案的实效。
县乡联合办案,指导协调相结合,增强办案力量
今年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总任务坚持乡5镇6的原则,其中县乡联合办案3件,新增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2件任务。为加强乡镇办案工作的督导,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班子领导分片指导和督查、纪委干部点对点负责制,14各乡镇办事处分别派驻14个优秀的纪检干部帮助乡镇分析案件查办线索和渠道,做好协调、督促和交办工作。对反映问题广、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县纪委分类指导,采取领办、协办和联办等形式,竭力解决乡镇纪委不会办案、办案力量不足等“查不了”的问题。每月适时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每季度通报全县各乡镇的办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相互交流学习。
分批培训,加大业务指导,提升办案水平
县纪委为主动适应案件查办的新变化、新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对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纪检机关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将分批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学习,帮助各乡镇部门熟悉纪检机关业务工作和标准化办案流程;抽调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参与协助县纪委查办案件,全面了解案件查办流程和文书格式要求,在参与办案过程中学习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丰富办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