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四个从严”夯实农廉建设基础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惠永刚     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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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腐败案件频发态势,清涧县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从严落实责任、从严教育管理、从严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问责,全面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地基。

一是从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村党组织负“双重责任”,村民监督委员会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责任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执行落实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10月向乡镇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同时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廉政约谈每个农村党支部书记不少于1次,力争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查处,遏制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全力构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乡镇和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全覆盖。强化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一个乡镇多条廉政宣传标语,一条廉政文化长廊,两个以上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工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明确规定未经廉政审核和廉政知识测试的党员干部,一律不得选拔任用,杜绝带病上岗。2011年以来,先后有6人因廉政知识测试不合格而暂缓提拔使用。

三是从严监督检查。深化县、乡、村三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深入摸排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了部门、乡镇(社区)、农村内控机制,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廉政制度“防火墙”。大力推行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农村基层干部在任和离任审计、村委公开报等制度。实现党员监督、群众监督和村监委会监督的有机融合,促进了村务决策民主、公开、规范。

四是从严查处问责。坚持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强化村级“三资”管理、涉农政策性资金监督以及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费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深挖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严格实施“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部勤政廉政,不断提高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2件,同比上升40.9%;结案40件,同比上升53.2%;处分45人,同比上升52.2%,其中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资金2.59万元。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提出整改建议31条,取得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