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管理监督选拔干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从源头上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清涧县推行“五廉”机制,牢牢把好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入口关”。
“报廉”。即《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制度,要求干部考察期间,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包括: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等。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考廉”。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新任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纪政纪条规、国家主要廉政法规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履行职责常用知识等。为严肃考风考纪,清涧县纪委在加强配备考务人员,禁止携带通讯工具,采取单人单桌的同时,对考试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一旦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构成违纪者进行立案调查。
“鉴廉”。按照《清涧县干部廉政鉴定工作规定》要求,对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明确由县纪委负责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结合被考察提名对象的廉政表现情况,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对未进行廉政鉴定的,不得提交有关 会议讨论决定。
“谈廉”。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提任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规定对拟提拔任用、交流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公示结束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必须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人数多、比较集中,采用集体谈话方式;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人数相对少、岗位比较重要,采用个别谈话方式。或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丰富廉政谈话内容。
“晒廉”。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后,通过报纸、电视、公告栏等形式,将拟提拔人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向社会公示,并告知监督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情况影响到公示对象任职的,将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复议,视情况暂缓、改变或取消原拟任决定。
“诺廉”。即签订廉政承诺书,县纪委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与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将个人廉政承诺书在本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廉政承诺书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存档,让廉政成为史志铭记的“诺言”。
“五廉”机制环环相扣、联系紧密、功能互补,融合了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管理等各种廉政建设元素,有效预防了“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从源头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