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清涧县纪委通过“主动出击”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根据综合使用批评教育、警示谈话、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一种常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执纪问责全过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稳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反腐全局。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坚持实行办案协作区和县乡联合办案制度,细化案件移送、通报、配合制度,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了各成员单位集中握拳发力,形成反腐败“一盘棋”的整体作战工作格局。
二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铸“铁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需要,也是重塑我党政治新生态的迫切要求,是打造过硬队伍的务实载体。通过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铁还需自身硬,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担当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从在的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党性建设,强化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让最守纪律的人执纪律,让最清廉的干部抓反腐。
三是扎紧制度“笼子”重“治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对踩“红线”、闯“雷区”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通过狠纠“乱作为”的同时将管理触角延伸到“不作为”上,严肃查处各乡镇、县直部门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瞒案不报等行为,反腐败不容“灯下黑”。
四是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考核是问责的重要基础。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问责方式,推动形成全县干部一起抓的局面。要坚持“一案双查”、“廉政考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班子成员违纪且影响极坏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