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王皓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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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清涧县通过拉清单、建机制、抓约谈、硬考核,强举措促使各级党组织将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转化为履责动力,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明确责任清单。该县县委坚持以上率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从县委向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延伸,编制了《村组(社区)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村支部书记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党的组织生活、联系服务群众、集体“三资”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1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制约。目前,清涧县1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32个县直部门、152个单位(村)制定了党委(党组、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厘清了责任边界,形成责任到人、压力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

推行履责纪实。该县坚持以履责为重点,探索推行全县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通过主体责任工作台帐及领导干部全程纪实手册,及时记录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1本台账、1本手册、2个报告、8个方面、24项内容绘就每月、每季、半年、全年履行主体责任“路线图”“时间表”,有效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到日常工作“管理留痕”,落实责任有据可查。

严肃约谈督责。充分运用述责述廉、谈话谈心、约谈等方式开展“咬耳扯袖”。在清涧县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述责述廉会议上,7位县委常委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现场质询,7位镇、部门“一把手”依次上台轮流当“考生”,红了脸,出了汗,完成了一次坦诚相向的述责述廉“应考”。在县乡换届期间,开展谈心谈话253人;全年对涉及被处分的18名乡镇和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及时传递上级声音、强化压力传导、传授工作方法,督促履责不力的同志认清形势、直面积弊、心灵警醒。

强化考核问责。出台了清涧县《2016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检查考核和综合分析的方式,将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类别,对各镇(办)党委、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受到党纪处分或免职处理的、班子其他成员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或免职处理的直接确定为三类。2016年,该县2个镇、4个部门因“一把手”受到党政纪处分被直接确定为三类单位,在全县通报,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5位乡科级干部因受到诫勉谈话被取消了当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全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实施问责8件11人,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