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以县委为龙头,镇党委和部门党组为关键,村党支部为基础,通过月督查、季点评、严考核,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督责、问责,全面构建以县领镇、镇带村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县共约谈履责不力的党组织“一把手”6人,问责3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谈话19人;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函询141人次。
抓住“关键少数”清单明责
县委制定《四大班子及成员和法、检两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为领导班子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等“四项清单”,其中,县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9个方面35项履责情形,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以清单为抓手,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完善责任链条,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履责。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预防抓早抓小,结合本县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抓住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事小节”,做到早发现、早遏制、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增强作风建设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413人次,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的清风正气。
强化“过程监管”考评问责
县委印发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年度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并将其作为责任制考核和追责的依据。继续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实现责任留痕管理,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共发放《纪实手册》482本,全县121名“一把手”和361名副职认真填写手册,坚持一季度一检查,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领导干部予以约谈,截至目前,共约谈部门“一把手”6人,并记入廉政档案。坚持督导、谈话、曝光、通报、立案审查等形式,充分利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今年以来,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3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谈话19人,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