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一人一案”开展澄清正名 为干部“撑腰鼓劲”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任艳艳 白娜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这则不实的举报曾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如今终于可以放下思想包袱了。”佳县佳州街道办申某收到“澄清函”激动地说道,“今后我一定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关怀。”

此前,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申某私自毁坏退耕还林土地的有关问题。通过调取材料、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均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认定举报失实。2023年7月,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按照程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这只是佳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基本程序、澄清方式等内容。不断优化失实检举控告工作办理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通过“一人一案”精准为遭遇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卸下思想包袱、有效消除不良影响,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勇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为26名干部澄清正名。

“我们不能‘一澄了之’,要适时了解澄清正名后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心理状态等。”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访机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并督促所在单位加强思想疏导和正面引导,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正名与严厉惩处并重,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诬告陷害构成违纪违法犯罪的,依规依纪依法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加强源头引导,广泛宣传大力倡导实名举报,鼓励和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干部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实现信息互通,严厉打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为干事者撑腰鼓劲,发挥‘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应。”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