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榆林市佳县木头峪镇,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时发现木头峪村村支部书记苗在堂将村集体3亩土地以3年承包费2000元的价格承包给村民,但收取的2000元承包费未入村集体账,而是交给村会计保管,用于村委会日常办公杂支开销。该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损害了村集体利益,2022年5月苗在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则‘坐收坐支’案例暴露出有些村干部没有认识到‘村财乡管’的重要性,认为集体的钱只要不装在自己的腰包,入不入村帐无所谓。同时,也反映出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谈到苗在堂最初对于问题整改态度,佳县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佳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作为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点之一。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过程中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违规经营、隐匿收入、转移资产、权力寻租、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导致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问题。截止目前,查处农村“三资”管理领域2起2人。
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佳县纪纪委监委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强化对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防集体资金不入账、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内其他开销等问题。
同时,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围绕权力运行、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关键环节,出台《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村集体经济流转,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章程、收益分配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合理村级“账务分设”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及数据录入工作。截止目前,对全县325个村共计移交村集体资产4525个,录入村集体资产3636个,进一步推动村集体“三资”底数更加清晰、处置更加规范、公开更加透明。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此次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实做细‘三资’管理的专责监督,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提升监管水平,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守护群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