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我们办理了9起职务犯罪案,其中涉及贪污罪5起,受贿罪4起,挪用资金罪1起,涉案的11人中,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一些在‘纪法’衔接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在座谈会上说道。

为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效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佳县纪委监委联动县检察院、县法院在佳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召开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纪法”衔接交流座谈会。
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办理职务犯罪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围绕“如何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纪检法’三方联动,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刻讨论。
“在办结并移送的9起职务犯罪案卷中,我们看到了佳县纪委监委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案件质量”,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佳县纪委监委近年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和效率给予肯定,“就做好‘纪检’两方沟通协作,如果能在办理案件的过程让司法会计提前介入案件,能更有利于对犯罪证据的固定,提高案件办结效率。”
“在庭审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相关办案组人员可以参与旁听,通过双方举证、辩护,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质效。”佳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我们会根据刚才县纪委监委反馈意见及时做好判书的送达工作。”
十九大以来,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呈现出了手段隐蔽、形式多样的特点,这对案件查办增加了一定难度,而“纪检法”联动是做好“纪法”衔接,形成反腐合力的有力途径。
“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案情需要着重考虑让审理或检察院提前介入,从不同角度做好职务犯罪证据的固定,从源头上减少申诉复查案件,同时及时接收好法院判书,结合案情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用一个个‘铁案’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