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依纪依规,坚决执纪问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做实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纪律执行,严守党内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重要位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各类纪律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抓细节,防微杜渐,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组织和个人佳县纪委将严肃问责,切实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聚焦责任追究。佳县纪委将继续加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抓好全县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和抓手,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尤其注重突出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其次,佳县纪委将开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暗访和监督,聚焦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严重腐败案件或发生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既要追究党委(党组)领导主体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
三是狠抓“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以重要假日节点为突破口,紧盯“四风”呈现出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喜庆、升学、乔迁、满月、祝寿敛财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严肃查纠违反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的行为。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对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部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不红脸、不瞪眼,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对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从重从快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县委县政府信任、干部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