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六项举措巧办案件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袁志铸     发布时间:2015-0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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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手段隐蔽、案情复杂等新特点,县纪委组织精干办案人员,认真分析讨论,仔细梳理研判,归纳总结了查办案件的六项技巧,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一是抓早抓小。抓早,就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查办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结案。抓小,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村级干部调查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行为,避免小违纪酿大错。

二是快查快办。快查快办就是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查办案件四个转化。即专项检查向案件查办转化,作风检查向案件查办转化,联合督察向案件查办转化,化解信访问题向案件查办转化。

四是一案双查、一案双责。一案双查就是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一案双责,指办案责任由党委(党组)、纪委双重担当。

五是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县纪委巧用各科室力量,并加强与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建立查办案件人才库,做到内外结合;各乡镇在县纪委的指导下,用好基层纪检力量,加大办案力度,做到上下联动。

六是约谈。对作风建设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巧用约谈技巧。对犯错误的同志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祸酿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