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四个强化”保障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任佳琦 王永健     发布时间:2016-0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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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坚持从严治腐不放松的原则,聚焦主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采取“四个强化”保障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案件指导和监督。县纪委案件室接收到案件后要认真分析案件,理清思路,在办案过程中要规范程序,随时掌握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抽调专人对案件进行监督,从案件的调查、立案、结案,全程跟踪检查,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能按照规范办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改正。

强化纪检内部科室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件、信访、案管、审理、党风等科室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纠风治乱、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的联动机制,发挥机关整体优势,强化纵横联合联手联查,保持监督高压态势。

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整合办案资源,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强化基层案件协作查办机制。出台《关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包抓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上挂下派”、领导干部包抓乡镇的作用,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资源,努力形成领导带案、人人上案、全员办案的办案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