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严明纪律 集中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申雄雄 王永健     发布时间:2017-03-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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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集中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佳县纪委以“正人先正己”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执纪者要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为目标,出台了“五个不准”纪律要求。

一是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活动安排;二是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金、土特产或其他礼品;三是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四是不准借检查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五是不准在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擅自向被查单位作出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决定或承诺。同时,还要求各检查小组要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从严从实开展检查,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指出、不报告甚至隐瞒包庇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查结束后,佳县纪委办公室和组织部还将进行回访,了解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