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佳县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三关”,严防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严把“推荐考察关”。在推荐考察时,县纪委进行提前介入,会同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到拟被提拔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过程中,严格各个推荐环节,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公示、出具廉政意见等。尤其在出具廉政意见环节,必须由所在单位对拟提拔对象就本人近年来贯彻执行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提出意见,并签字盖章。考察结束后,积极与县纪委信访、案管等科室沟通联系,对正在有群众信访举报、正在进行纪律审查或者已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对象,不予出具廉政鉴定。
严把“廉政考试关”。严格执行新任领导干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原则,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共同组织拟提拔对象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每次的试题统一在市纪委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方式采用开卷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同时在考场中设有主考官、副主考官、监考,阅卷、评卷工作组织临时抽调的人员进行,其中对于主观题由主、副考官进行评阅,评卷结束后,将成绩向社会公示,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命的重要依据。对于考试合格者建议按程序提拔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并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严把“廉政谈话关”。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县纪委组织部组织对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本人近年来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廉洁自律、廉政勤政以及执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将本人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谈话内容。通过在思想上谈话,指出拟提拔对象将来可能要面临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其敲警钟、亮红灯,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通过在工作、生活方面的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本人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进行总结分析,使其明确思路,缓解压力,稳定思想,增强克服工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