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市委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点评研判工作的通知》,佳县纪委从规范责任主体,规范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标准,规范时间节点,四个方面聚力,开展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点评研判工作落实。
通知明确,主体责任报告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的要求,结合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下发“以案促改”的“六个着力”面,全面点评研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镇(办)党(工)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特别对“以案促改”的要求紧抓不放、跟踪问效,细化措施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截止目前各镇(办)党(工)委书记已全部将主体责任报告报送县委,县纪委。
11月上旬,县委和县纪委将对各镇(办)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书面点评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