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共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4514人(个)次,相关单位根据回复意见取消了33人相关代表资格及评先评优等资格。
佳县纪委监委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准确权威的书面答复。
此外,相关科室在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